根据我国宪法和*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,人民行使权力的核心路径是通过*大会制度实现间接民主与直接参与相结合。下面内容是具体行使方式及法律依据:
一、通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间接行使权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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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*
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各级*,由*组成民族权力机关(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),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、决定权、任免权和监督权。- 法律依据:宪法规定“人民行使民族权力的机关是全国*大会和地方各级*大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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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*履职
人民有权监督*是否忠实履行责任。若*失职,原选举单位或选民可依法罢免其代表资格。
二、通过参与立法与决策直接行使权力
- 立法听证与议案建议
在立法经过中,公民可通过参与听证会、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表达诉求。例如,《*大会》课件中设计的“立法听证会”“议案孵化营”等活动,将公众意见转化为政策依据。 - 公共议题辩论与建言
如“青少年网络安全议题辩论”“我为政府职业报告提建议”等渠道,公民可直接向人大或政府反馈意见。2025年两会前,*曾通过线上平台征集公众对就业、教育等领域的建议。
三、监督民族机关职业的权力
- 监督权的内容
- 法律监督: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;
- 职业监督:监督行政机关(政府)、司法机关(法院、*)和监察*的职业。
- 监督形式
包括信访、行政诉讼、舆论监督等。例如,公民可对政府职业报告中的政策执行效果提出质询或批评。
四、独特群体的权力行使保障
-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
在城乡社区,居民通过村民*、居民*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(如社区规划、公共资金使用)。 - 新兴技术赋能参与
部分地方政府试点使用AI辅助决策体系,将公众大数据分析结局纳入政策制定流程,提升参与效率。
五、法律对权力行使的限制与规范
- 姓名权的行使边界
虽然公民享有姓名决定权、使用权和变更权,但需符合公序良俗,如不得以不正当目的改名或冒用他人姓名。 - 权力不得滥用
例如,*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行使职权,禁止*或干涉司法公正。
人民行使权力的核心框架是“选举—授权—监督—参与”四位一体。既有通过*的间接民主,也有听证、建言等直接参与形式,同时依托法律和技术保障权力的规范运行。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程序,可参考《宪法》及《全国*大会组织法》。